這段時間,內蒙古經信、煤炭行業管理系統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開展礦業生產管理依法保護環境保障民生的相關要求,開展了以煤礦為主的礦山生產企業整頓和規范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進一步規范.一是煤炭企業上至管理層,下至生產一線員工,合法合規生產、文明生產的主動性、積極性、自覺性明顯提高。二是個別煤礦建設項目未批先建等建設手續不全的現象得到有效遏制,煤礦建設項目管理得以有效規范。三是煤炭經營企業環保意識進一步強化,環保措施進一步落實,污染現象明顯減少。
(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一是煤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意識進一步強化,全員抓安全、抓全過程安全的各項措施進一步落實。二是以安全質量標準化為基礎的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突出,動態達標工作逐步常態化。三是煤炭企業對井下“六大避險系統”建設和完善的認識全面到位,各地區、煤炭企業正在按照自治區的要求,積極開展建設和完善工作。
(三)企業社會責任感進一步提高。煤炭企業全面履行社會責任的認識顯著提高,行動主動積極。一是企業占用礦區農牧民草場、耕地的補償機制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歷史遺留問題基本解決,補償資金及時到位。二是企業的環保和生態治理措施全面落實,礦區生態治理設施得以完善,礦區公路污染防治措施及時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