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在規定條件下隔絕空氣加熱進行水分校正后的質量損失即為揮發份。去掉揮發份后的殘渣叫焦渣。揮發份不是煤中原來固有的揮發性物質,而是煤在嚴格規定條件下,加熱時的熱分解產物,確切地說,煤中揮發份應叫揮發份產率。(中科三博供應高效智能一體馬弗爐KSZN-K8,可檢測出煤炭的灰分揮發分和固定碳)
煤在隔絕空氣下加熱,大致情況是:
<100℃煤中吸附的氣體和部分水逸出,<110℃內水逸盡,至200℃化合水逸出,250℃第一次熱解開始,有氣體逸出,>350℃有焦油產生,550℃-600℃焦油逸盡,>600℃第二次熱解開始,氣體再度逸出冷凝得高溫焦,900℃-1000℃分解停止,殘留物為焦炭。
煤的揮發份主要是有水分、碳氫氧化物和碳氫化合物(CH4為主)組成,但物理吸附水(包括外在水和內在水)和礦物質生成二氧化碳不屬揮發份范圍。
煤的揮發份測定是一項規范性很強的實驗,其結果完全取決于實驗條件。其中式樣質量、加熱溫度、加熱時間、加熱速度、坩堝的材質、形狀和尺寸、實驗設備的型號及坩堝架的大小、材料,在一定程度上均能影響揮發份的測定結果。(中科三博供應高效智能一體馬弗爐KSZN-K8,可檢測出煤炭的灰分揮發分和固定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