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煤炭開發重心逐步西移,導致煤炭運輸距離不斷延長,煤炭供應(兼并煤炭化驗設備供應)的潛在風險和不確定性日益增加。建立煤炭應急儲備基地,提高應急調運能力的必要性越來越凸顯。于是,2003年底,建議國家盡快建立煤炭資源戰略儲備制度。
從那以后,盡管爭議不斷,但煤炭儲備基地的立項與建設一直在進行著。煤炭儲備基地需要使用煤質化驗設備-量熱儀、測硫儀、馬弗爐等檢測設備。各地政府也躍躍欲試,加力推動省級儲備基地建設:山東計劃2015年建成6個至8個區位優勢較強的省級煤炭應急儲備基地,甘肅決定在全省建設14個電煤應急儲備物流中心,重慶、北京、山西、湖北、湖南、江蘇、安徽、遼寧等地也紛紛提出建設煤炭戰略儲備基地的規劃,部分煤炭儲備基地項目已開工建設或建成投入運營。
不僅煤炭調入地區,部分煤炭調出地區也對煤炭儲備基地建設充滿熱情。從理論上講,建立煤炭儲備基地,不僅可以提高國家和地方的能源保障水平,還可以增加社會庫存量,對穩定市場有一定作用,有利于化解區域突發性供需矛盾,緩解煤電之爭。然而,實踐證明,儲煤基地建設并非想象的那樣美麗。來自各方面的信息表明,各地對煤炭應急儲備基地建設與運行可能出現的問題缺少預見,儲備基地在建設與運行過程中遭遇重重困擾。
問題之一是征地和施工困難重重。“煤炭會造成污染”是各地煤炭應急儲備基地建設征地和施工遭遇阻撓的一大原因。
問題之二是規劃的建設規模脫離實際需要。煤炭儲備基地建設好大喜功不只是個別現象。從媒體披露的信息看,要建設“最大”儲煤基地的就有好幾個地區。
問題之三是對煤炭不適合長期儲備認識不足。煤炭的一大特點,是大宗散貨,運輸主要依賴鐵路,儲備場地面積很大,在土地價格越來越高的當下,煤炭儲備成本很高。煤炭的又一大特點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其質量將逐漸下降,長時間儲存還會發生自燃、空氣污染和水污染。這使得儲煤基地環境治理投入大。
問題之四是資金短缺。從理論上講,煤炭儲備基地商業化運作,采取“賣一補一”的庫存戰略和借助數字化配煤技術,變靜態儲備為動態儲備,可以讓煤炭在儲備過程中升值,也使資金占用量盡可能少。這只是理想狀態。實際上,儲備的煤炭經過購進、儲存、配制、運到電廠,價格比市場價高很多。煤炭的價格,我們使用量熱儀來檢測發熱量大卡控制。
既然儲煤基地承擔了政府煤炭儲備的職責,在其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政府就應當在土地、資金、稅收、鐵路等關鍵資源的配置上給予支持,對因政府儲備而導致的經濟損失進行必要的補貼,確保煤炭儲備基地儲得進、管得好、用得上。